居住证遗失了要到报社登报吗? | |
来源:三秦都市报登报_电话029-85338456报社_登报费用_遗失声明_注销减资公告_挂失 | 发布时间:2019-1-25 | 浏览次数: | |
居住证丢失是不需要到报社登报挂失的。 根据居住证条例显示,公民居住证丢失,只需要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是不需要办理登报挂失处理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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