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遗失声明补办流程 | |
来源:三秦都市报登报_电话029-85338456报社_登报费用_遗失声明_注销减资公告_挂失 | 发布时间:2020-7-16 | 浏览次数: | |
![]() 陕西出生证遗失补办流程出生证,即《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补办步骤2点注意事项: 1、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具体补办流程及材料共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是在合法医疗机构出生,当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者,年龄超过一岁, 补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机构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2、《出生记录》的复印件 3、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证明 4、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5、办证人的身份证 第二、如果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遗失登报声明。需市级以上报刊刊登《出生医学证明》作废声明。 登报格式:父亲XXX,母亲XXX,遗失XXX出生医学证明,证明证号:B4XXXX,声明作废。 2、带着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3、最后取得相关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由原发证机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 4、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5、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第三、如果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提供下列材料: 1、到就近乡镇级别以上的卫生院领取《亲子关系声明》,用钢笔或中性水笔认真书写; 2、提供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副本复印件;接生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 3、非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 |
|
|
|
上一篇:重磅|三秦都市报登报中心开通24小时登报服务 下一篇:三秦都市报登报中心合作媒体 |
******************************【常见的登报声明参考格式】****************************** =========================================================================================================== 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老师 |